昨日下午,交警五分局在二環路建設路路口,對出租車不按規定停車上下客、司機不系安全帶等行為開展整治。在40分鐘時間里,交警就在路口處擋下4輛不按規定停車上下客的出租車,因為違反禁令標誌,的哥被處以罰款100元、記3分的處罰。
  下午1時許,一輛車牌照為川ATN337的出租車,見有一名女士在二環路東二段路邊攔車,的哥迅速靠邊停車。記者在現場看到,出租車停車的位置在二環高架下行匝道出口不遠處。載上打車的乘客,出租車向前行駛,在路口被交警擋下。“乘客在那招手,不停哪有生意!”的哥馮師傅稱,他也意識到在主幹道上停車有危險,並表示今後開車會註意。
  大約20分鐘後,車牌照為川ATR015的出租車,也在相同的地方停了下來。大約10秒鐘後,一名女士下車,小跑著上了街沿。“師傅,等一下!”這時,街邊一名男士叫住了準備離開的出租車。上車後,出租車駛向二環路建設路路口。“那位女乘客說她趕時間,堅持要在那裡下車!”的哥謝師傅被擋下後說,他本想把車拐入建設路再下客,但因為怕客人不滿意,所以他沒有按規定停車。馮師傅和謝師傅都因為違反禁令標誌,受到了罰款100元、記3分的處罰。
  成都商報記者 鎖千程 攝影記者 劉海韻  (原標題:師傅,停車別將就乘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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